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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2016-03-01 16:21   审核人: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6]83号),现启动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推荐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三)报名程序及截止日期

1、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须3月9日前报名。

2、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须在3月23日前报名。

(具体项目报名截至日期请提前关注在线报名系统vct.hanban.org,并以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二、选拔

报名者须参加学校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五、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待遇

根据通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李华强

联系电话:3683667

邮箱:493059464@qq.com

地址: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

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

2016/3/1

附件【关于招募2016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2016年下半年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岗位信息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新乡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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