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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2018-11-24 17:32   审核人:

为更好地满足普通高校优秀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在《新乡学院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国际教育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周  勇 郭   兵

         成员: 张  磊 云得煜

                   赵国梅 张村民 杨晓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张磊

       成员: 赵国梅 张村民 杨晓娅

(二)“专升本”选拔工作由专升本选拔工作办公室在我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全院做好组织、宣传、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名单交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递交招生办。

(三)选拔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张榜公布选拔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四)选拔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全校师生评议和监督。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勤奋学习,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律处分者,具备选拔资格。同时选拔推荐学生应完成规定学业,报名时累计挂科不超过已完成学业的30%;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专升本”文件为准),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选拔程序与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个人申请、师生评议、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本“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评议,确定选拔名单。

(三)对拟选拔的学生,张榜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学生,方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报名、信息采集、考试、填报志愿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输入信息时,学生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必须和学生的学籍信息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要出具相关证明,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按照招办每年公布的相关要求配合学校招办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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