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新常态: 规模、质量、效益须协调推进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8:01 审核人: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作为发展特色高等教育的探索,如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数量已达到2371个。渐成规模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未来几年,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如何适度发展?质量和效益如何提高?日前,在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专家呼吁,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编者


中外合作办学新常态:

规模、质量、效益须协调推进

文/解艳华

中外合作办学育人特色初现

11月12日,作为“未来之声”中国青年代表,温州肯恩大学(以下简称温肯)学生夏雪飞赴马尼拉,参加在菲律宾举行的第23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活动。随后的几天,夏雪一直处于忙碌状态:与各成员国代表一起发表青年宣言,与第四届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成员对话,访问亚洲发展银行总部、当地企业与社区,并与各国政商界领导人直接面对面交流。


“这次出行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今世界形态,与各国青年人进行交流分享,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体验。”夏雪说。


今年7月,时为温肯金融系大二学生的夏雪,在2015“APEC未来之声”中国区选拔活动总决赛中,从3000名学生中脱颖而出,与来自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的两位学生赢得特等奖,并最终获得相关活动的参会资格。


“夏雪仅是温肯的一个代表,作为一所中外合作大学,温肯融合中美教育教学方法,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说起夏雪此次成功突围,温肯副校长钱强一点也不意外。


“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之后,积极探索有特色、高质量的大学教育已是当务之急。”在日前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联合浙江省教育厅等机构主办、温肯承办的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如是说。


在俞立中看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特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岗位对人才的要求也很不一样,因此亟须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中外合作办学正是其中一类。”


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外合作大学在注重办学质量和效益时,尤其强调特色发展。比如,上海纽约大学打破文理科壁垒,在课程设置上模糊学科边界,一门课综合多学科知识,使通识教育成为卓越教育的基石;昆山杜克大学创新办学理念,立足“小而精办学”;温肯则从一开始就深化产学研结合、助推学城联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正如俞立中所言:“创建中外合作大学的价值不在乎增加几所大学,而是寻求高校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形成高教改革‘特区’。”


从“快速生长”到“适度规模”

历届年会上,像温肯、上海纽约大学等集聚高成本投入、高水平生源,并真正与世界一流大学“融合”的中外合作大学负责人的发言都会成为会议的亮点,并被与会嘉宾“追捧”,俨然他们已经成为中外合作办学“金字搭”尖上的“明珠”。但这并不代表全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水平。


1995年《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发布以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20年间实现了“快速生长”,总数从71个增加到2371个。尤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中外合作办学“速度”与“激情”尤为凸显:2010年以来,新批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累计为610个。5年来,平均3天就诞生一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约56万人;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已超过160万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每年招生数超过10万人。


“激情”过后,一些经过精心培育、独辟蹊径的项目、机构开始“繁花满枝”,并静待“硕果累累”,但“一地鸡毛”者也常常有之。


对此,高层领导对中外合作办学曾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并特别指出中外合作办学中的一些错误倾向,比如一些省市和学校从不正确政绩观出发,竞相申报中外合作大学,甚至引发恶性竞争,造成“样子工程”、“浪费工程”;一些省市和学校“一哄而起”,变相造成高等教育“新一轮扩招”。


这些批示同时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注重质量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审批机制,合理布局学科专业,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高校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服务。


“实践证明,规模、质量、效益,三者关系处理得当,就能总揽全局,保证中外合作办学顺利发展;处理不当,就会使中外合作办学走弯路,付出代价。”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在年会上发出预警。在他看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到今天,其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应该有一个基本理论框架,即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在应用三者基本关系理论时,应坚持找准结合点原则、明确政策界限原则、突出发展重点原则、把握准入标准原则、允许差别化探索原则。应以新的发展理念统领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度”在哪里?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已达2371个,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也已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1.4%,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中外合作办学已初具规模。


走过了“野蛮生长”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未来走向何方?一些在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之初就应思考的问题摆在决策者和办学者面前: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规模多大,发展速度多快,才叫“适度”?一个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应有多大规模,才足以推动学校自身的国际化发展?


“这方面的研究还滞后于实践,目前亟待加强,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林金辉说。但“适度”是否意味“停步”,对此,林金辉持否定意见,按照林金辉的分析,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空间依旧很大,且应“适度”超前,但确定这个“度”要“顶天立地”,一是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与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国家大局相适应;二是要根据一个地方、一个学校的实际,“有需要、有条件再办”。


从增量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37.5%,照此速度,实现并超越教育规划纲要规定———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的目标“指日可待”。“有可能达到45%左右,超出的5%将主要用于高教结构调整,扩大高职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林金辉说。


从存量来说,2013年1月,教育部启动了新一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以2013年评估为例,当年有88个项目(约占当年本科及以上项目总数的1/10)因办学不达标退出办学(含评估不合格和自愿申请不参评并停止招生的)。据统计,近几年,通过评估引退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超过100个。


“惩罚引退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将使一些不达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有序退出。当前的政策重点在于盘活存量、‘腾笼换鸟’。”林金辉坦言。


除此之外,中外合作办学不仅是“引进来”,也包含“走出去”。


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为103个,其中机构5个,项目98个;这些机构和项目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


“境外办学方兴未艾,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需求旺盛,应用技术教育合作办学需求量大。”林金辉分析。但他也坦言,境外办学与中外合作办学还是有差别的,政策制定和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到这种差别。


“政策创新应着眼于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开拓发展新境界,建立规模稳定增长机制。”林金辉说。


如何增质、提效?

教育部国际司代表在年会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五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新阶段、新常态。“今后中外合作办学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从模仿复制向合作创新转变,从学生流动向能力提升、聚焦优质转变。”


纵览近年来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导向,不难看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对此,本刊曾在去年年会后做过相关报道。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完成的教育部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发展报告(2014年)》显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体系日益完善;2013年12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开始发力;2014年11月,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教育部还在酝酿中外合作办学优秀评估和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与此同时,民间倡导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也开始尝试和探索。

从内部保障看,越来越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始深入研究合作课程、教学和师资等核心工作。


但中外合作办学实现提质增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作为公益性事业,如何避免麦当劳式的“连锁店”、“敛财机构”等不良现象,与会人员表示,外部政策引导与监管起着直接作用。


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王奇才看来,中外合作办学行政审批规范化是破解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内生”难题的要求,即切实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内在实力,真真正正地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实现内涵发展。


“除了严把入口关,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也势在必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与认证制度还需要完善,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等问题需要深入探讨。”林金辉说,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政策空白地带亟待填补,比如,中外合作办学的“合理回报”、引导民办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制定相关准入标准等问题。


“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促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林金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