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际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合作办学与相关国际交流工作计划、国际教育工作要点和国际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方案。
二、负责国际教育学院的招生宣传、教学、学生管理、学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中外合作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申请、报批、组织实施。
四、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遴选、认定与落实国际教育项目的任课教师和教材选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际教育项目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五、负责制定国际教育项目教学活动、学术活动所需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等外籍人员的聘请计划与方案,并报外事处审核与安排。
六、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国际教育学院的国内外实习实训工作、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七、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八、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出国前语言培训、留学生语言培训等工作。
九、配合外事处办理国际教育项目学生签证手续和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