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执行督导工作,促进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2.每学期起草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完成教学准备检查、日常抽查评课、期末综合评教等日常工作任务。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教学检查,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
4.参与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的评价工作。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
6.采取多渠道,收集教学质量信息,经过调查、分析、整理,提出建议性意见,并完成学期教学督导报告。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